曝光阶段! 郑州交警大队曝光5起醉酒驾驶及醉酒驾驶违法典型案件

2024-03-28 10:56:27发布    浏览139次    信息编号:7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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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阶段! 郑州交警大队曝光5起醉酒驾驶及醉酒驾驶违法典型案件

图片网讯(记者王少青通讯员孙凯)近日,郑州交警一队严格落实上级“安全保卫”行动、冬季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和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继续组织警力大力开展交通巡查。 开展违法违规整治工作,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在严厉查处醉驾、醉酒驾驶、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加大曝光力度。 12月4日,郑州交警一队从11月份查处的酒驾、醉酒驾驶违法案件中精选5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示警示。 交通参与者必须尊重和遵守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女子喝半瓶红酒深夜开车送朋友被抓

2019年11月2日零时零二分左右,田某某(女,27岁,河南登封人,持有C1驾驶证)驾驶一辆白色河南A7**73小型车沿金水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未来。 在路口东约200米处,他被执勤民警检查。 酒精呼气测试值为72mg/100ml,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 经审讯,田某对其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当晚8点左右,田某与朋友在农工路一家餐厅聚餐时,喝了近半瓶红酒。 饭局结束后已是深夜,他侥幸开车送朋友回家,却不料被执勤警察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的规定,交警首先队一旦向田某某出具机动车驾驶证证明,将被扣12分、停职6个月,并处以1500元罚款。

这名年轻人无证驾驶,并在“限日”酒后饮酒。 他因“陪伴”被罚款并​​拘留

2019年11月7日星期四上午7时53分左右,张某某(男,19岁,河南新密人)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河南AA**N9的小车沿丰产路由西向东行驶通往政府之路。 当我到第七街的时候,我被执勤的警察检查了。 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0mg/100ml,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 民警进一步核实其驾驶证及车辆信息时发现,张某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随即,民警将其带至郑州交警第一案件侦查中队进一步处理。 据张某某交代,11月6日23时00分左右,他与4名朋友在新密市的一次聚会上喝了啤酒。 次日凌晨3:00左右,他开着朋友的车接朋友回家。 朋友喝完酒后自己开车回郑州。 他以为自己只喝了少量啤酒,效果已经过了,于是驾车沿郑绍洛高速返回郑州。 没想到却被执勤的警察抓获。 目前,因无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某已被交警一队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2500元。

因醉酒驾驶,司机被拘留并吊销驾驶执照

2019年11月10日零时57分左右,王某(男,33岁,河南汝南人,持有C1驾照)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河南AU**3G的白色小车沿北向东行驶。中州大道。 他被转移到金水立交下入口处,接受警察检查。 经检测,其酒精呼气测试值为33毫克/100毫升,超过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阈值。 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 被捕时,王某最初谎称自己喝的是红牛,后改名为菠萝啤酒。 直到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出来后,他才承认了当晚喝啤酒后侥幸驾驶的违法事实。 原来,11月9日23时50分左右,王某在家吃饭时喝了几瓶啤酒。 吃完饭后,他感觉交警都下班了,就侥幸开车出去,却不料被执勤的警察抓住了。 警方进一步核实后发现,王某驾驶的白色小车用于客运出租车预约,且司机王某持有邮轮出租车驾驶证。 王某此次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酒后驾驶商用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交警大队先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 。

不悔改! 该男子再次醉酒驾驶被抓获。 他被拘留,驾驶执照被吊销,但没有被罚款。

2019年11月20日零时30分左右,涉事人孙某某(男,30岁,河南焦作人,持有C1驾驶证)驾驶一辆河南A6**9H棕色小客车沿金水由东向西行驶饮酒后上路。 当他开车至金水立交桥二楼沿中州大道向北右转下桥时,被执勤民警抓获。 酒精呼气测试值达到40mg/100ml,超过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阈值。 警方进一步核实发现,孙某某于2018年2月2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郑州交警立案侦查处罚,此次其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车辆。 目前,孙某某已被交警一大队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并罚款1500元。

男子醉酒驾驶被抓,再次醉驾被抓,驾照被吊销

2019年11月21日23时30分左右,张某某(男,44岁,河南郑州人)驾驶一辆河南AS**27号黑色微型车沿农工路立交桥自西向东自西向东行驶。喝醉后到中州大道南下桥。 路口处,车辆右侧一辆同向行驶的小车被刮伤,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张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执勤民警抓获。 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张某的酒精呼气测试值为196mg/100ml。 后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室鉴定,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58mg/100ml,构成醉酒后危险行为。 驾驶机动车有涉嫌危险驾驶行为的。 据张某某交代,当晚20时30分左右,他在家吃饭时先喝了约三两白酒。 22:00左右,他应朋友邀请在酒店又喝了两打白酒,随后开车接朋友回家。 没想到半路上就看到警察在查酒驾。 我惊慌失措,向右转,撞上了一辆同方向行驶的汽车。 随后我被执勤警察抓获。 警方进一步核实发现,张某的驾驶证已被吊销。 原来,张某某于2019年4月10日因在郑州市京光路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郑州交警立案侦查,其驾驶证被公安机关吊销。 由于已取保候审,且再次触犯醉酒驾驶法,张某某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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