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小区住宅改仓库,居民投诉3年无果!消防安全隐患何时解决?
2025-11-10 02:02:36发布 浏览2次 信息编号:12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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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小区住宅改仓库,居民投诉3年无果!消防安全隐患何时解决?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周广现 文图
核心提示:郑州市管城区弓背街56号院,其一楼被租出去,地下室也被租出去,用作存放箱包的仓库。当地居民心里担心会“惹火烧身”,故而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然而问题却一直迟迟得不到解决。在2015年1月8日,大河报登载了一篇名为《郑州一小区底层变箱包仓库,高层居民很窝“火”》的文章。
这些年来,已经过去3年多了的时候,小区里头的广大居民们纷纷表示,实际的状况根本一点儿都没有发生任何的改变,直到当下这个时刻看到,运送箱包的小板车不断地进进出出,进而把这个小区完完全全就变成了“一座大仓库”,“在过去这几年,我们已经向管城区西大街办事处以及管城区消防大队反映了无数次,然而始终没有能够得到任何结果” 。
十几年来,小区俨然成了“一座大仓库”
6月25日的下午期间,大河报设有相关职务的记者抵达了郑州市菜市街与弓背街相互交叉的路口之处,顺着弓背街朝着北方行走200多米的路程,在道路西侧便是弓背街56号院所在之地,进入到该小区的院内范围,到处都能够看见小板车的存在。当记者到达这个地方的时候,正好遇见两个年轻的人正在把箱包从西边一栋楼的地下室内往外搬运,那地下室内满满当当地堆满了各种具备不同样式的箱包。
“你们要把货物送往何方呀?”,“朝着旁边那座箱包城运送货物,我们的仓库设置在此处。”,两位年轻的人这般讲道,因为与箱包城之间隔着的距离十分近,仅仅十几分钟便能够把货物送达过去。他们陈述表明,这个仓库是租赁而来的。
透过该栋楼地下室的几个窗户看到,地下室存放的全部是箱包。
这小区仅有两栋楼,不包括西楼的话,另有一栋南楼,和普通楼房不一样,这楼一楼好多家的窗户是用木板遮挡着的,里面看上去没住人。几位小区居民讲,这栋楼一楼大多是存放箱包的仓库,没住人,怕被他人瞧见,因而窗户都用木板挡着。此小区原本是邮政家属院,南楼建于九十年代初期,西楼建于2000年。
最初有几位居民表示,在更早之前一楼是有人居住的,十几年前,小区周边开设了几个箱包城,随后,就有一批商户来到小区,租赁一楼的房子以及地下室用于当作仓库,因租金相对较高,一楼居住的住户在收取了较高房租之后,便前往外面租房居住了,慢慢地,整个小区的一楼范围之中,包括二楼区域,甚至地下室差不多都租给了商户用作仓库用途,有诸多商户是在半夜进行进货活动,而一早又开展出货行动,将整个小区弄得如同被人们称作“一座大仓库”那般,对居民的正常生活状况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 !
在2015年1月8日的时候,大河报登出了一篇《郑州一小区底层变箱包仓库,高层居民很窝“火”》的文章的事儿发生了 ,当这篇文章被刊登之后,管城区西大街办事处去现场查看过一趟情况,而后管城区消防大队同样到现场去查实现场具体情况了 ,可是就是这种调查视察查看看归看的这样一系列行为之后,最终呢,这个一直存在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那个小区依旧就跟本来就是一直好像变成“一座大仓库”一样安安稳稳的存在着 。“这些被储存在仓库之中的箱包全部都是属于易燃物品的范畴的 ,要是万一哪一天一楼的那个专门用做储存的仓库燃起了大火 ,并且这场大火还祸及到了所有楼上的住户 咱们先不说其他的 难道西大街办事处以及管城区消防大队的那些相关有责任的人员能逃脱不承担连带责任吗 ?”有几位小区居民这样愤愤不平地说道 。
小区何时不再成为“一座大仓库”?办事处没回答
大河报记者留意到,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箱包作为可燃物,存放它的仓库,像防火墙、承重墙、房间隔墙、柱、粱、楼板、疏散楼梯所采用的建筑材质,都有着严格规定。此《规范》将仓库与民用建筑的消防标准严格区分开,在建筑耐火等级分级以及建筑等级的耐火极限这些方面有较大差异。该《规范》也是规定,存放箱包类物质的仓库而言,它和其他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必须在10米以上。
这套《规范》另外提出要求,针对所有仓库,于规划以及设计阶段,都得一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并且,仓库内部还需要配备灭火器。
相比以上国家针对仓库建设所制定的标准来看,很明显弓背街56号院从住宅转变而成的仓库,并不符合防火方面的要求,且存在较为显著的火灾隐患。
《河南省消防条例》作出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消防安全检查,街道办事处也要组织消防安全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街道办事处也要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乡镇人民政府要定期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街道办事处也要定期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那么,管城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究竟怎样履行这样的一项职责的呢,为什么居然像是“一座大仓库”一般的弓背街56号院小区会存续达十几年之久呢。
6月26日上午,大河报媒体工作者找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安全办掌管事务者虎先生进行问询,他讲,弓背街56号院有住宅楼被用作箱包存储地点的情况,他们曾联合公安、消防方面开展联合执行法律行动,最终,致使住宅当作仓库房门源断掉被停止供应。“那么,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为何没能将这火灾隐患问题完全处理好?”关于记者此问题询问,他一直未能给出明确具体有力肯定承认正面性回应 。
社区民警曾经给予处罚过,消防没回话
那个名为《河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啊,当中表明呢,公安机关以及它所属的消防机构呀,都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去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要依法查处那些归属于消防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还要督促着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公安派出所呢,应当去开展日常进行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并且也要按照国家以及省里有关规定来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这个《条例》另外还规定哈,要是改变了建筑物用途而这种改变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情况时,那就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要是逾期了还不改正的话,那就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当地公安机关有没有对那些将住宅改成仓库的相关人员作出处罚呀?为何在大河报报道长达3年之后呢,此小区住宅变为仓库的这种行为现今依旧存在呀?
弓背街56号院的社区的,名为闫警官的民警说呀,他们曾经有过,针对把住宅改成箱包仓库的相关人员,去做了处罚的行为,然而呢,效果是不太好的哟,那想要把这个问题给全面彻底地解决掉呀,必须得是呀,经由西大街办事处,去组织众多的部门,来一趟集中处理清理的行动才可以呢。
当天上午,大河报的记者去采访管城区消防大队,有位接电话的女士表示,她并不清楚状况。记者询问该大队内谁负责弓背街56号院的消防问题,然而她始终未回复。她不断跟记者讲,有问题直接向“96119”反映便可。后来,大河报记者向“96119”反映了此问题,接电话的王女士称,她会记录下记者反映的情况,并且上报给相关领导,3个工作日之后才会对记者反馈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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