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花1.7万元买名牌包竟是假货,顾客愤而告上法庭
2025-10-17 15:05:23发布 浏览1次 信息编号:11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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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花1.7万元购买名牌包
拿到手却发现是假货
顾客李先生一气之下
将卖家告上了法庭
近日
新洲区法院判了
1.7万元买到两个假名牌包
李先生将店铺告了
2021年四月尾巴上,李先生在淘宝上某个卖衣服的店里买了两个LV挎包。他们事先说好,这两个包都是法国那边直接来的真品,加起来一共要卖一万七千元钱。当天李先生就把买包的钱款付清了。
四月份末,五月份初,李先生陆续收到了两个包裹,为了确保不是仿冒品,他在拆开包裹时特意进行了录像,打开之后,李先生发现那个手提包散发出难闻的气味,而且制作工艺十分简陋,因此他怀疑购买到了仿冒的包,随后,他联系了专业的鉴定机构,对两个手提包进行了检测,鉴定结果证实它们都不是正品。
李先生就店铺事宜进行交涉,并未确认收到货物,最终经由淘宝网第三方平台将1.7万元货款退还给李先生。李先生认为该服装店以欺骗手段销售商品,损害了其正当权益,于2021年5月14日向法院提起了针对某服装店的诉讼,主张撤销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同时要求获得三倍赔偿金。
法院判决
店铺付3倍赔偿金及鉴定费
庭审时,被告提出异议,认为原告提供的鉴定文书出自没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单位,无法证实其售卖的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原告的诉讼要求。为了查清案件真相,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许可后,委托具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对商品进行真伪辨别。2021年9月,鉴定结果显示,李先生买到的两个挎包均非正品。
法院认为,
李先生利用淘宝网平台,从被告的店铺购入了商品,双方就商品的品质和费用达成了共识,李先生完成了款项支付,被告也寄出了货物,由此双方的网络买卖合同宣告成立。
李先生订单中表明打算购买的是法国正品,被告也声称会代购法国正品,不过根据鉴定情况,被告卖给原告的商品确实是假冒产品,被告用假货冒充真货的行为属于明显的欺骗。
最后,审判机构裁定取消李先生和那家服装商达成的交易协议,那家店必须承担4000元的检测开销,并且要补偿李先生5万1千元。那家服装商对裁定不服,选择了申诉。二零二二年三月,复核法庭否定了该服装商的申诉,坚持了之前的裁定。
审判官说明,交易协议指的是物品所有权的交付方将标的物的归属权交给接收方,接收方为此支付相应对价的法律文件。日常生活中,交易双方即便没有签署书面交易协议,仍然会建立实际上的交易关联。若购买物品被发现是假冒的或劣质的,需要妥善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依照相关法规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做既是对自身正当权利的维护,也是对商品制造者、销售者的制衡。
法律小贴士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商家售卖物品或提供服务时存在欺骗情形,需遵照购买者要求补偿其遭遇的损害,补偿金额应为购买物品价格或接受服务开销的三倍;若补偿金额低于五百元,则定为五百元。法律另有条款的,按其条款执行。
长江日报出品 采写: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董星星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七日;:季爽;文件编号:08--cbf7-4197-8f9c-;记录号:29;消息来源:长江日报;发布时间: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七日十四时四十一分二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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