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纪委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江永县人社局等单位整改不力

2024-12-08 08:11:24发布    浏览119次    信息编号:1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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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纪委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江永县人社局等单位整改不力

近日,永州市纪委通报了查处的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江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科商粮经信委未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情况落实整改

2016年,省委第八巡视组到江永巡视时发现,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委、商务、粮食、经信委等县级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放补贴、补贴并责令退出。上述两个单位将用公款垫付干部职工个人应清缴的费用,上缴县财政。

2017年5月,省审计厅审计发现并指出这一问题后,要求对2017年9月1日前违法领取补贴的个人追缴相关资金。此后,县纪委下发了《情况报告》和《纪律检查建议》,明确2017年9月15日12时为最终整改期限。但江永县科商粮经信委仍有3名在职干部职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仍有部分辞职、退休职工尚未全额退还工资。贡献。直到2018年3月、4月才完成全部退款。

上述过程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建勋,党组书记、主任邓新平县科委、商务委、粮食经信委等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 2018年12月、2019年1月,邓新平、王建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处分。

二、宁远县东西街道、五云山国有林场多名干部失职问题

2018年2月17日,宁远县东西街道大乌地村发生火灾,并引发毗邻五云山林场更大规模的森林火灾。宁远县东溪街道副书记李国军作为春节值班领导,当天没有按时到岗,在火灾发生时未能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武装部部长、主管森林防火的办公室副主任欧阳新春接手接到县防火办的火灾通知后,在未现场核实清楚情况的情况下,误传火灾已被扑灭仅根据大鱼地村干部汇报的火灾情况,向县消防办报告,延误了扑救时机。五云山国有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程群生对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重视不够。他忽视了防火通道的维护和管理,火灾发生后未能组织有效的灭火工作。当天执勤人员没有立即发现火灾并报告,延误了扑救时机。 2018年3月,李国军、欧阳新春、程群生、程哲明、黄林贵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原永州市工商局回龙卫分局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018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4月28日,省纪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视频电话会议,明确具体整改要求。永州市工商局回龙卫分局原局长唐志林、副局长、纪检监察员张林、副局长姜斌作为局班子成员,未如实说明官方情况无正式接待函的接待支出一一记录,并按要求建立台账。相反,他们安排工作人员打开装订好的财务凭证并开具虚假的正式接待信来支付之前的接待费用。 2018年12月,唐之琳、张琳、蒋斌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宁远县民政局、县残联两项残疾人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根据《2018年湖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战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经审批合格后,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提交申请当月起计算并缴纳。在这项政策落实过程中,县残联教育就业股工作人员欧敬华与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蒋定顺没有充分沟通和工作不准确和详细。结果,部分新申请残疾的人士每月领取的津贴减少了一份。 2019年1月,蒋定顺、欧晶华双双受到诫勉谈话,并被扣工资400元;县民政局、县残联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均扣1分;县民政局副局长欧阳俊杰、县残联联席管理副主任郑晓波、县残联教育科科长何丽辉接受采访;县民政局局长欧阳坤、县残联主席范志群在采访中得到提醒。

五、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白芒营中队指导员邓图增失职问题

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邓图增违反工作纪律,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其主办的江某某交通肇事案未依法查处,导致事实未查明,当事人提出申诉,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8月,邓图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兰山县源土镇人大主席王显辉对扶贫项目实施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2016年9月,在土石镇新安村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招标过程中,王显辉作为分管领导,未能正确履行监督职责、不严格,导致新安村扶贫安置点“三通一平”(土石方、挡土墙工程施工队未招标就确定)。2018年9月,王显辉被警告、受到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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